来源:新财富
01
深圳市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是“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的唯一主办方,受法律保护
(1)具备评选资质
根据《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2023年修订)》(中证协发〔2023〕191号)规定,主办方必须为《证券分析师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自律公约》缔约机构。深圳市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为《证券分析师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自律公约》的缔约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信息如下:
https://www.sac.net.cn/ljxh/xhgzdt/201910/t20191008_9614.html
(2)品牌权属清晰
深圳市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依法拥有“新财富”“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新财富金牌董秘”等系列商标权及著作权,品牌、历史数据、评选规则等均属于公司核心资产。“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商标(注册号:第14693799号):
(3)官方信息发布和沟通渠道始终如一
新财富官网(www.xcf.cn)和新财富官微(newfortune)是“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的官方发布渠道,相关工作人员使用xcf.cn后缀名的邮箱。
02
新财富多媒体和新财富杂志社有明确分工
深圳市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与新财富杂志社有清晰的业务边界,新财富多媒体业务为主办“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新财富金牌董秘”“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等新财富系列评选,新财富杂志社业务为负责杂志内容编撰。
03
某报社办类似评选,违约、侵权
2020年,某报社以1.56亿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新财富多媒体31.11%股权转让给某上市公司,此次交易使标的整体估值达 5 亿元。(某上市公司公告链接:
https://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0-01-17/1207257074.PDF)
基于某报社已通过股权交易完成对 “新财富评选” 业务处置的事实,其借控股的新财富杂志社举办与原 “新财富系列评选” 实质性相似的评选活动,已构成对交易契约的根本违反:
契约违约层面:股权交易行为本质上包含对业务独立性及排他性的约定,某报社通过关联主体变相举办同类评选业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约定的核心义务,依法应向某上市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层面:在评选举办过程中存在擅自使用原评选数据、不正当竞争、故意扰乱我们评选等行为,同时构成对我们的侵权,依法应向我们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推动交易达成时,某报社曾在某报社、某上市公司及新财富多媒体三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中承诺,限制我们对新财富杂志社的年度支付费用,明确约定不超过我们总收入的10%。然而在备忘录签订后的数年间,因新财富多媒体仍由某报社委派人员实际管理,致使我们超限定费用多支付新财富杂志社1700万元。
针对历史违约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程序已启动推进。
04
离职员工将报名数据带到某报分析师评选
2024年7月,我们举办券商研究年会后,正式启动“第二十二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顺利完成分析师及投票机构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投票前遭遇侵权和违法行为被迫中断。
9月24日“某报最佳分析师”评选启动当日,我们参与评选的部分员工突然离职,将在我司获取的报名数据带到某报的最佳分析师评选。更为严重的是,以某报名义发信息称“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已经举行21年,今年举办的某报分析师评选是新财富分析师评选一脉相承,又依托某报作了全面升级改造全新推出”。这一信息致使参评人员及投票人员产生混淆,误将某报首届最佳分析师评选当作我们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从而参与了“某报最佳分析师”的评选活动。
具体过程可以参考后文的《真相回顾》。
05
本届最佳分析师评选特点
在评选体系中,规则是根基,执行是保障。我们用算法取代人工执行,消除人为因素干扰。算法严格遵循既定规则,以数据为依据,以逻辑为准则,让每一项评分、每一个环节都透明、公正。
2025年第二十三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在延续往届评选规则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透明度,一方面,向投票人清晰披露其投票权重,另一方面,缩短评选结果公布周期,从以往的3个月等待期大幅压缩,让研究机构能将更多精力投入专业研究工作。
2025年我们已成功举办第22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并颁奖,该评选延续专业标准,吸引行业广泛参与;同时,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评选参评人数再创新高,投票机构覆盖度与评选权威性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06
白金、钻石、双钻石分析师系我们专属奖项
“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特有的“白金分析师”“钻石分析师”“双钻石分析师”等称号,计算依据是历年的分析师获奖数据,具有明确评选标准。累计获得7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第一名的分析师,可获颁“白金分析师”奖项;累计获得10届第一名的分析师,可获颁“钻石分析师”奖项;累计获得13届第一名的分析师,可获颁“双钻石分析师”奖项。
07
尊重机构评选自主选择权,反对任何形式“二选一”施压
针对市场反映“新财富杂志社向多家研究所施压要求二选一”的情况,我们认为:各研究机构有权自主选择参加的评选,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干预。我们始终尊重机构的自主选择权 —— 即便机构已参与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后续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我们亦无异议。
分析师评选是证券行业的严肃事项,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依赖契约精神与法律敬畏。
08
结语
目前,超过1000 家买方机构已报名,熟悉的评选规则仍在延续,熟悉的权威标识依旧鲜明,诚邀参评。
09
真相回顾
“第二十二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与“某报最佳分析师评选”的时间线轨迹
第二十二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主办方为新财富多媒体
某报最佳分析师评选:主办方为某报,新财富杂志社作为承办方执行相关事务
我们回顾一下两个活动的时间线:
(1) 2024年7月,我们启动“第二十二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此时,未有关于某报将举办分析师评选的任何信息。
(2) 2024年7月16日,我们召开了研究所所长论坛讨论最佳分析师评选规则。此时,仍未有关于某报将举办分析师评选的任何信息。
(3) 2024年8月19日起,我们启动分析师和投票机构报名,请各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经过约1个月的时间,我们完成了投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此时,依然未有关于某报将举办分析师评选的任何信息。
(4) 2024年9月24日,“某报最佳分析师评选”消息突然出现,要求当天提交报名表,提交即代表完成参评流程,联系人均为我们离职员工。
(5) 我们负责“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的部分员工于9月24日当晚突然离职。
(6) 2024年9月24日—25日,投票机构陆续收到“某报最佳分析师评选”投票通知,联系人均为我们离职员工。
(7) 因为仓促启动,没有充分准备,“某报最佳分析师”投票出现问题,迅速引发了舆情关注。而各参与方对投票的不满全部归咎于“新财富”,导致我们声誉大损。
(8) “某报最佳分析师”评选开始后,我们“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邮箱不断收到询问邮件。问题集中在:“新财富投票是否开始”“为什么投票短信是某报发送的”“为什么其他机构收到而我们未收到短信”“我们部分人收到投票短信,而还有些没有收到”“为什么投票方式不是新财富官方APP”。从这些信息可以看出,投票机构均认为自己被通知参与的“某报最佳分析师”投票即为其报名参加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
其后投票机构和参评人收到通知信息,“某报最佳分析师”使用“一脉相承”“升级改造”等措辞打擦边球,冒用我们名义诱导机构投票。
(9) “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专用邮箱收到关于评选拉票行为的举报。部分基金的投票人出现了无法登录、被代投的混乱情况,导致相当数量的机构投票人没有参与“某报最佳分析师”评选投票环节。
(10) 2024年11月14日,“某报最佳分析师”颁奖典礼门票开售。新财富杂志公众号发布售票文章,表述为“2024年度最佳分析师评选继续得到市场大力支持”,继续以擦边球的方式宣传。
(11) 2024年12月16日,新财富杂志公众号发布“某报最佳分析师”入围名单宣传的公众号文章,继续复刻我们“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入围榜单,比对如下:
(12) 2024年12月24日,新财富杂志社公众号发布“某报最佳分析师”榜单,全盘复刻抄袭我们“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榜单,在奖项设置、行业划分,甚至使用的表格、字体、配色上都与我们“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榜单完全一致。
(13) “某报最佳分析师”榜单中出现了“双钻石分析师”“钻石分析师”“白金分析师”等奖项。“某报最佳分析师”为第一届评选,根本不存在颁发上述奖项的基础,而获奖人能获得上述奖项完全是对“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结果的延续。这也坐实了“某报最佳分析师”评选盗用我们“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的历史数据和规则。
(14) “某报最佳分析师”榜单发布后,获奖个人和券商开始宣传,均将其所获奖项当成“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奖项。
责任编辑:尉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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